林姿妙女兒發回更裁 宜院最快周五重開羈押庭
宜蘭縣長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捲入弊案,宜蘭地檢署聲押未成,宜蘭地方法院上月23日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其餘2人請回。檢方昨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林羿伶部分,發回宜蘭地方法院更裁,其他抗告駁回。宜院表示,最快周五3月4日或下周一7日重新召開羈押庭。
高院認為,林羿伶否認檢方指控,但依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證據」欄所列的相關供述、文書證據、扣押物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與會勘紀錄、照片及通訊監察譯文等文件,足認林羿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等罪嫌。
宜院指出,林羿伶犯罪嫌疑雖重大,但無羈押必要,高院認為林女有避重就輕卸責、湮滅重要訊息行為,檢察官抗告有理,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宜院表示,待收到高院發回裁定後進行分案,將訂期並傳喚被告、通知辯護人到場,最快周五或下周一召開重新召開羈押庭訊問,以決定羈押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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