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電子煙尚無明確法令規範,為避免電子煙帶來身體危害,宜蘭縣政府為強化防制電子煙危害,研擬《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將電子煙比照一般紙菸予以規範,並限制使用電子煙場所及擬定相關罰則等,自治條例最快明年上路。
衛生局說,有關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相關罰則,於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 鍰;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之器物予未滿18歲者,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未滿18歲者不得使用電子煙,違者應接受電子煙防制宣導教育,若於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正在修改菸害防制法,未來要把電子煙納入規範,宜蘭縣政府為了填補菸害防制法修法完成前的空窗期,防制電子煙對民眾,所以先訂定自治條例。
縣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電子煙有相當比例含有尼古丁之成分,仍有成癮之可能性;此外還有亞硝胺、丙二醇等有毒物質,成份複雜。且電子煙會添加許多調味成分,如水果味、甜味、薄荷味等香味,吸完後身上不會殘留菸味,使得青少年更易受誘惑而嘗試,造成其進一步染上菸瘾,並危害其健康;嚴重時更可能造成大腦永久性損害。食藥署抽驗電子煙時也發現,100%電子煙成品含有甲醛、90.3%含乙醛,這些都是致癌物,國外更發生多起電子煙自燃或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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