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

宜檢隔4個月傳喚 林姿妙4度應訊

 

檢隔4個月傳喚 林姿妙4度應訊
記者林佳□∕蘭報導聯合報
蘭縣長林姿妙昨現身蘭地檢署應訊,面對媒體回應,她說,「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就是實實在在、清清白白」。記者林佳□∕攝影
蘭縣長林姿妙年初捲入弊案風波,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繼3月17日後,昨天上午再度現身蘭地檢署應訊,約1個半小時後離開。

這是林姿妙第4次接受檢方偵訊。地檢署表示,這次傳喚林姿妙就偵辦中案件相關疑點持續釐清,偵查內容依法不公開。

林姿妙上次應訊是3月17日,事隔4個多月,昨再次到檢應訊,上午近10時現身,檢方問訊約1個半小時,林姿妙在上午11時30分離開地檢署。據了解,檢方昨僅傳喚林姿妙1人。

林姿妙面對媒體詢問,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就是實實在在、清清白白」,至於相關訊問內容,她只說「謝謝大家」,隨即搭車離去。

檢廉今年初偵辦蘭縣政府1558號羅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1月13日、2月22日兩度搜索縣府、羅鎮公所、林姿妙官邸等處。

檢方認為林姿妙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院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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