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金沒繳!宜蘭議員參選人吳紹文 資格被取消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陸續登記,而登記參選宜蘭縣員山鄉議員的吳紹文,昨(20)日在審查會議中因資格不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參選資格遭取消,原因竟是酒駕肇事上訴遲未繳3個月罰金,吳紹文本人也出面回應了。
吳紹文今日在臉書發布停止參選聲明,表示自己收到宜蘭選委會9月20號參選資格審查會議之決議,認定他9月2日登記參選時,尚有司法案件未執行,故喪失參選資格,對於事情的結果他深感遺憾。
吳紹文解釋,司法案由是他在去年11月24日酒駕停車,不慎擦撞路邊摩托車。該案於今年8月2日由法院判決「不能安全駕駛」,並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因地檢署尚未發出傳票通知,因此在登記當下,未執行罰鍰,所以最後遭宜蘭縣選委會認定消極資格不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吳紹文向大家表示歉意,直言喝酒開車是犯罪行為,「我想要擔任宜蘭縣議員,成為人民喉舌,為員山鄉親從事公共服務,卻在私人行為做了不好的示範,我跟所有同志、夥伴與宜蘭選民們表達我深深的歉意與悔意。」他在本月15日接到選委會通知後,即刻赴地檢署繳納罰鍰結案。
吳紹文文末指,出參選初衷參是想要替新住民,發表新的聲音,因此才需要新的政治代表,但因為酒駕問題受限,無法繼續跟大家一起從事競選活動。為此,吳紹文跟鄉親深深賠失禮。
▼吳紹文在臉書發布停止參選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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