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起訴8件現金賄選案 6件當選無效之訴
針對宜蘭縣五合一選舉,宜蘭地檢署積極查賄,今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8件現金賄選案,其中6件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涉犯者包括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縣議員候選人或樁腳等人。
宜蘭地檢署起訴的案件分別為,頭城鎮下埔里長林姓當選人賄選案,以每票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三星鄉貴林村長張姓當選人賄選案,以每票1500元至3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三星鄉大義村長鄭姓當選人賄選案,以每票2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以上這3人都被依違反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檢察官今天偵結起訴,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宜蘭市七張里長林姓當選人及其陳姓樁腳現金賄選案,林為求能順利當選,與被告陳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兩人都被提起公訴,並一併對被告林姓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宜蘭縣第一選區莊姓縣議員當選人的父親現金賄選案,莊父為使其女兒能順利當選,以4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莊父被依違反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檢察官審酌被告莊姓縣議員與父親同住,2人生活與經濟關係親密與商討選情,一併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壯圍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張姓當選人,檢察官選前偵結起訴,選後張姓候選人當選,檢察官再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蘇澳鎮新城里陳姓里長候選人的劉姓及蘇姓樁腳現金賄選案,劉蘇兩人為使陳姓候選人當選,以每票1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及其戶內有投票權人投票支持陳,被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
第十選區陳姓縣議員候選人的弟媳及兩名樁腳現金賄選案,以每票1000至5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候選人,3人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蘇澳鎮黃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的兩名樁腳現金賄選案,以每票3000元為行賄,請求選民支持黃姓候選人,檢察官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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