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

疑證人證述前後不一 林姿妙方聲請調閱走廊監視器畫面

 

疑證人證述前後不一 林姿妙方聲請調閱走廊監視器畫面

 

林姿妙涉貪案連2天開準備庭,林辯護律師今聲請調閱宜蘭地檢署偵查庭外走廊監視器畫面,表示當日證人應訊時,供述內容在70分鐘內風雲變色,懷疑證人與廉政官有庭外對話。檢察官認為涉及個資法不宜調閱,合議庭會斟酌兩造意見,決定是否調閱。

宜蘭地院今早繼續召開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準備程序庭,就涉嫌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2項犯罪事實,詢問是否認罪、對檢方提出證據的證據能力有何意見、提出欲調查的證據,由受命法官整理案件爭執事項等。

林姿妙表示「人在做,天在看,我正正當當」,開完縣務會議直奔地院,與她的助理即另1名被告,否認全部犯罪事實;辯護律師表示,針對洗錢部分,資金流項附表有若干錯誤,已具狀更正,且林姿妙無明顯財產增加,財產來源部分無須再說明。

辯方律師聲請調閱去年7月11日宜檢第七偵查庭外的走道監視器畫面,指出當日偵訊時,證人晚上5時52分,在廉政官陪同下離開偵查庭休息,7時5分繼續偵訊,供述大幅改變,想知道廉政官與證人是否有庭外對話;此外證人筆錄不甚完備,聲請勘驗偵訊光碟。

檢方表示,辯方聲請勘驗數量極多的證人偵訊光碟,雖尊重要求但庭上應斟酌,避免辯方以此作為延滯訴訟的手段;監視器徒有畫面無聲音難以釋疑,請證人在審理庭說明即可,且畫面中有其他無關人等影像,恐違反個資法,不必調閱。合議庭將討論評估兩造意見,裁決是否調閱。

昨日未出庭的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今天也就涉嫌貪污與偽造文書的部分出庭,否認全部犯行。辯護律師表示,1558號地105年3月本就無待改正事項,當時列管屬無效行政處分,聲請傳喚承辦人;檢方認為,108年局處會議與會人都認定1558號地列管,是否為無效行政處分與被告罪嫌無關,不必傳喚。合議庭同樣會討論後裁決。

時任農業處長、現任勞工處長康立和(左)。記者陳敬丰/攝影
時任農業處長、現任勞工處長康立和(左)。記者陳敬丰/攝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