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12年 債台高築宜蘭終於獲行政院同意解除列管
宜蘭縣財政困窘,長年靠著向金融單位借貸推動縣政,以致長債及短債的公債比率都超過法定債限,與苗栗縣同遭行政院列管多年。縣政府積極還錢處理債務,直到公債比率確實都符合規定,終於獲得行政院同意解禁。
宜蘭縣政府最近接獲行政院公文同意解除債務超限超強度管理,歷經12年積極處理債務努力還錢,不再是財政惡化的末段班,更提早4年達到解除列管目標。
根據公共債務法規定,縣市政府1年以上(長債)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的50%,未滿1年(短債)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歲出的30%。
據了解,宜蘭縣債務超限是100年度以前所累積龐大債務,當時長、短債務最高曾達246.89億元,其借債額度甚至超過縣府的年度總預算,且長債的債務比率62.1%,短債的債務比率45.9%,嚴重超標。
縣政府今年9月底的債務情形,長債110.84億元,比率33.55%;短債75.05億元,比率24.81%,已經都符合規定,目前長、短債務尚有185.89億元,比起負債最高時已經減債61億元。
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宜蘭縣最近幾年來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且決算後都有歲計賸餘8至12億元,除了每年依照行政院規定償還4億元,並視歲計賸餘情形,再加碼償還6.3億元,原本提報行政院改善目標年度116年,在今年就提早達標。
縣政府透露,其實去年6月底的長短債比率就已經低於債限規定,但因預算規模浮動,使得債務比率時而合規、時而逾限,所以縣府採取比公共債務法更嚴格的標準,於短債比率低於27%的自訂目標後,最近才報請行政院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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