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15:56:16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共聘用113名縣政顧問,遭議員批評遴聘的縣政顧問滿街都是,卻只做「捻香」、拜訪工廠等與本職不符的工作;縣府經研商後,決議修訂遴聘縣政顧問要點,讓解聘法制化,只要縣政顧問涉及刑事案件起訴或通緝、藉職務之便圖利第3人,或品德不佳有損縣府形象,都能解聘。
依據「宜蘭縣政府遴聘縣政顧問要點」,縣政顧問由縣長及縣府業務單位聘任,為無給職,主要工作為參與宜縣重大計畫決策審議、諮詢或法令研訂等;且遴聘需在學術或傳業領域有卓著聲譽、對縣政建設,有卓越經驗,從事公共事務,表現受國內外人士肯定,或者人脈廣布,有利地方發展。
林姿妙今年6月在縣議會接受質詢時,遭議員質疑,聘用的縣政顧問滿街都是,卻沒有做本職工作,只會四處「捻香」、「拜訪工廠」,出門還領有交通費、出席費,根本浪費公帑,有的人風評與形象更是備受質疑,應該予以裁減。
不過,遴聘要點並沒有規定解聘的條件,縣府如要解聘縣政顧問,並沒有法源依據,縣府經府內研商,決定修正要點,新增解聘條件,縣政顧問只要涉及刑事案件起訴或通緝、藉職務之便圖利第3人,或品德不佳有損縣府形象,都可以解聘。
要點於8月25日修正通過實施;縣府計畫處說,為維護縣府形象,才會在要點加入解聘條件,且台北市、桃園市及嘉義市等縣市的要點,都有解聘條件,宜蘭縣並非首例,加上考量縣府遴聘縣政顧問時,都僅評估專業,不可能還去查證私德是否有問題,例如是否小三、個人信貸是否有問題等,解聘條件有訂定的必要。
計畫處坦言,的確是因為議員有點出問題,縣府才虛心檢討法規,未來解聘法制化後,就有法源可以依循,能師出有名,不會衍生不必要的爭議,不過,縣府聘用縣政顧問至今,還沒有遇到過解聘縣政顧問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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