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判刑 宜蘭縣議員賴良洲遭停權
2019/09/05 23:5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縣頭城鎮黨部主委賴良洲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頭城選區縣議員,最終順利當選,不過,他被檢調查出,涉嫌靠送240元送水果禮盒向選民行賄;全案法院審結,認為賴良洲違反投票行賄罪,判有期徒刑3年;內政部也發函宜蘭縣議會,賴良洲自上個月15日起停權。
根據檢調調查,賴良洲於去年8月選前,涉嫌贈送蘋果、梨子等價值約240元的水果禮盒給選區樁腳,多名選民、樁腳都有收到,檢調於是分案偵辦。
檢警查出,共有3人收到賴的水果禮盒;賴良洲到案時向檢方坦承,確實有送水果禮盒給選民及樁腳,最終以7萬元交保。刑事部分,法院依投票行賄罪,判賴良洲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宜蘭縣議會今天收到內政部函,依據選罷法117條規定,賴良洲自8月15日起停權;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17條規定,停止職權期間,賴良洲還是可以申請保險費、健康保險費及助理補助費,但不會被核發每個月約7萬元的議員薪水。
被停權期間,賴良洲也不得參與議會定期會、臨時會,審查任何預算,出席費、交通費也不得申請,更不能出國考察,停權期間至判決定讞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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