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8 08:00
解決亂象 縣府訂管理辦法
〔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下個月便進入一年一度鰻苗捕撈季,宜蘭縣沿海沙灘將再度出現俗稱「蒙古包」的鰻寮,往年捕鰻季結束,有些人未拆除就逕自離去,造成環境髒亂,縣府因此訂定管理辦法,規定搭建鰻寮前須向公所申請,並繳交一萬元保證金,這項新措施預定下週上路。
每年十一月至隔年二月底,是宜蘭縣鰻苗捕撈季,縣府農業處漁業管理所估計,每年捕鰻季,縣內沿線沙灘約有三百座造型酷似「蒙古包」的鰻寮,四個月帶來五億元經濟收益;,鰻寮除了供漁民休息、放置漁具處所,也是篩選鰻苗的工作站。
不過,捕鰻季一過,鰻寮往往被原地棄置,形成海灘髒亂點,部分鰻寮非法占用國有保安林地,衍生不少後遺症,縣府訂定「宜蘭縣鰻寮設置及管理辦法」,經由會勘找出合法搭建地點,給漁民申請,全案昨天送交縣務會議通過,一週內公告實施。
期限內拆除復原 可退款
辦法中明訂,年滿廿歲者,可向壯圍鄉等沿海四個鄉鎮公所,提出搭建鰻寮申請,附帶一萬元保證金,漁管所核准後,在規定範圍內搭建廿五平方公尺的鰻寮,再拍照核發標籤,申請者在捕鰻季結束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清理廢棄物,完成復原即可辦理退款,若逾期未拆,由縣府僱工代為拆除,所需費用從保證金扣除。
漁民認金額太高 不合理
漁管所長陳祖建說,今年計畫以得子口溪、蘭陽溪和新城溪河口作為示範地點,設置範圍近期內公告;管理辦法明訂搭捕鰻必須先付一萬元保證金,許多漁民認為金額太高,不太合理。
壯圍鄉長簡文魁認為,捕鰻人多是弱勢族群,要拿一萬元出來實在難為人,建議以宣導代替收費,鰻寮主人要是違反規定,再依法懲處。
陳祖建解釋,每座棄置鰻寮清運費用約五千元,保證金金額才訂出一萬元基準,今年是首度施行,法案內容如不完備,日後可討論作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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