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擬重公告「偏遠地區」認定 農舍申設民宿可望解禁
宜蘭縣政府擬重新公告「偏遠地區」,讓農舍可合法申設民宿。(記者張議晨攝)
宜蘭縣政府擬重新公告「偏遠地區」,讓農舍可合法申設民宿。(記者張議晨攝)
2018/09/11 19:19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為鼓勵遊客留宿宜蘭,擬鬆綁農舍申設民宿規定,將宜蘭市以外的11鄉鎮重新公告為「偏遠地區」,依照中央「民宿管理辦法」,區域內農舍可經營民宿;代理縣長陳金德指出,縣府會擬定退場機制,若民宿「農地非農用」,可註銷證照;另也會嚴加取締非法民宿及日租套房。
依照中央「民宿管理辦法」,建物以住宅為限,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農舍可申設民宿;其中,偏遠地區是由縣市政府認定。
宜蘭縣政府2007年10月公告,全縣除宜蘭市外,其餘11個鄉鎮市「非都市土地」劃為「偏遠地區」。但偏遠地區公告打開農舍經營民宿的「大門」,各式豪華民宿比鄰而立,縣府為回歸農地農用,2015年廢止該公告,不再核准農舍申設民宿。
然而近年來宜蘭縣每年遊客逾900萬人次、產值約27億,為鼓勵遊客留宿宜蘭意願,縣府擬將宜蘭市外的其他鄉鎮重新公告為「偏遠地區」。
縣府工商旅遊處舉例,農舍申設民宿是依中央法規,過去縣府廢止偏遠地區,導致農舍不能申請民宿,但參照新北市例子,林口、淡水等地都被劃為偏遠地區,台南市也有23區被劃入,讓公告的鄉鎮區都能申設民宿。
陳金德直言,重新公告本意是要活絡農村經濟,但民宿申請並無退場機制,依「觀光發展條例」只有情節重大才能停業,條件相當嚴苛。
陳金德指出,為落實管理,縣府公告後會擬定退場機制,農舍申設民宿者須符合「農地農用」,若改變地貌或施作造景,縣府會嚴加取締,最重可註銷民宿證照。
至於公告是否等同「放寬」,陳金德表示,縣府所訂辦法比過去嚴苛,若農舍轉作民宿,但「農地非農用」就撤照,並依區域計畫法開罰,全縣非法民宿及日租套房也會嚴加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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