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

宜蘭學校周邊百米 禁營9特定行業

 


宜蘭學校周邊百米 禁營9特定行業

   

2014/08/16 08:00

縣議會通過自治條例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經縣議會審查通過,視聽歌唱等九類特定行業,必須離學校、公立圖書館一百公尺,離醫院五十公尺以上,違反規定可處三萬至十萬元罰款,並勒令停業;目前登記有案的業者有「緩衝條款」,在自治條例公布施行一年內,須重新申請許可,得不受距離限制。


九類「特定行業」包括視聽歌唱、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室、飲酒店與理髮業等;所謂酒家、酒吧、特種咖啡室都是指有陪侍服務,飲酒店是指賣酒外,還有演奏、表演等營業行為,理髮業(理容院)是指將營業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經營的場所。


宜蘭縣目前有一百六十多家「特定行業」,有些理容院就在學校正門口,家長多次向縣府反映,認為有礙觀瞻;縣府工商科長賴淑娟說,中央對特種行業並無專法規範,只要依商業登記法即可申請登記,對於設置地點並未限制,許多業者設在學校或醫院附近,對於教學環境、社區安寧都造成影響。


縣府訂定「宜蘭縣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特定行業場所應符合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建築、消防、衛生及環保等法規,並應距離各級學校、公立圖書館一百公尺,醫院五十公尺以上。


違者罰3至10萬並停業


賴淑娟說,對於目前已開業業者,只要在自治條例公布施行一年內,向縣府重新申請許可,得不受距離限制,否則即納入新法規範,必須辦理遷移。


另,自治條例要求未滿廿歲及六十五歲以上者、在校學生(在職進修者不在此限)不得擔任特定行業負責人;此外,有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毒品前科者也都有一定規範;這部分沒有緩衝時間,自治條例公布施行,違反規定者須立即解任。


縣府表示,縣議會通過自治條例,縣府接獲函覆後即會辦理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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