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弊案13人否認犯罪 縣府3官員當庭翻供添變數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弊案遭訴,宜蘭地方法院今開準備庭,宜蘭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勲、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均認偽造文書,林等13位被告拒認罪,當中3名縣府官員更當庭翻供,也讓全案增添變數。
宜檢偵辦起訴分四部分,羅東鎮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及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98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起訴林姿妙等15人。
檢方年初偵辦此案,聲押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與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起訴書揭露98地號一案,源自吳朝琴於的證詞,檢方認為吳自首而請求免刑,另吳東原、農業處長康立和原在偵查中自白,均獲檢求處減刑。
然而3人今天當庭翻供,原本坦承犯行的吳東原,否認貪汙、圖利,他說當時廉政官不採信其所說,自己又因疫苗副作用而身心俱疲,指問訊時可能講錯。
康立和否認犯罪事實,更特別提到1558從來沒有變更,一直都是農地農用,上面都有種果樹;吳朝琴承認起訴書中的客觀事實,但否認貪汙、偽造文書。
被告13人否認犯罪,陳正勲承認偽造文書,但沒有行賄,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涉嫌偽造文書,承認在不實土方證明用印,當庭表達願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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