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鐵路高架宜蘭、羅東優先段可行性評估案,去年11月交通部有條件通過可行性評估,但要求宜蘭縣政府需取得台鐵同意函,才能報行政院核定;今宜縣府取得台鐵同意函,全案報行政院核定後,就能進入綜合規畫階段,最快2024年動工。
宜蘭鐵路高架案爭取10餘年,最終敲定以宜蘭、羅東優先施作的方案開發,進入可行性評估。全長約16.1公里,總經費約252點09億元,縣政府需負擔54點4億元,其餘由中央出資;該案將新增一處「縣政中心站」,可消除9處平交道,並平衡鐵路東西城鄉發展。
全案可行性評估,交通部於去年11月有條件通過,但縣府與台鐵對於四城、宜蘭、二結、中里和羅東等5個車站開發計畫、財務自償率等問題,仍未達成共識,交通部裁示縣府需取得台鐵的同意函,全案才能報行政院核定,進入綜合規劃階段。
經與台鐵協商,宜蘭縣政府順利取得台鐵同意函,將報行政院核定;但台鐵也建議,為配合快鐵配置,宜蘭車站建議改採4島(月台)8股(鐵道)配置,羅東車站建議採3島6股配置,且為方便列車的維修與調度,建議烏石港車輛調度、維護基地,應改設在四城車站。
林姿妙說,鐵路高架能平衡宜蘭東西區,很感謝台鐵的幫忙,讓全案可型性評估能報行政院核定,全案最快2024年動工,至於地方自籌款,她會繼續向中央爭取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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