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判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保住議員職務
12:362020/03/04 中時 林偉信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院判他當選無效,他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證人指控林男賄選是聽說的,因傳聞證據而無可採,逆轉駁回檢方的請求,林騰煌可繼續擔任議員。刑事部分,一審判林男3年2月徒刑,高院上個月也改判無罪。
檢方主張林男為求順利當選,在2018年11月第二週某日,到有選民住處拜票,他佯稱借廁所於進入其住處後,主動欲交付現金5000元買票,但遭對方當場拒絕,他另在張女交付5000元買票。
宜蘭地院判決林男當選無效,但高院認為檢方只憑證人片面之陳述及張女遭扣押5000元款項,指控林涉賄選,但張女講的放置款項地點、就收取賄款後的行程不一,且因她與林的乾兒子有車禍糾紛,她的證言除前後不一外,亦有偏頗之情形,不足採信。
高院表示,另一名證人證述交付賄款的地點前後不一,且未親自見聞林騰煌交付或擬交付賄款,證詞屬傳聞證據而無可採,檢方對林男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於法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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