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文化局提出歷史建築「礁溪天主堂及其附屬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由縣文化局提出宜蘭縣歷史建築「礁溪天主堂及其附屬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計畫,預定今年七月啟動。縣長林姿妙裁示,依法完成修復或再利用,共創雙贏。(記者董秀雲翻攝)
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於今(一)日由縣文化局提出宜闌縣歷史建築「礁溪天主堂及附屬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墊付案。文化部文資局於一一O年五月十九日函核定總預算一一七萬元,中請補助九十九萬四五OO元占百分之八十五,縣配合款十七萬五五OO元占百分之十五。縣文化局預定今年七月起啟動執行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至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計十六個月,由於建物已有毀損,迄今未有相關處置措施,為慮及安全並避免損壞加劇,有先行清理加固之必要,並以義結段六九一全宗地號為歷史調查範圍,提請縣議會同意先行墊付。俟一一一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轉正,縣配合款部分擬編列一一一年度預算支應。縣文化局提出保存天主教重要建築均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完成活化再利用是兼顧其福傳事業之空間使用需求。縣長林姿妙裁示,依法完成修復或再利用,共創雙贏。
礁溪天主堂及附屬建築本體為聖若瑟天主堂與文聲復健院,建築物坐落土地在礁溪鄉,面積總計約六一一點八七平方公尺。土地、建造物所有權歸屬私有,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使用人或管理人,財團法人天主教遣使會。
縣文化局提請墊付依計畫期程應於今年一一O年七月發包,因該歷史建築已有毀損,並已取得所有權人的修復意願,為完成修復,使文資保存與教會福傳工作得以兼容並蓄,永續發展,該案執行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