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詐保未遂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49歲生日被判刑4年半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5連霸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前年涉以市代會公務車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近百萬元保險金未遂,被宜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詐欺財物未遂罪起訴,求刑7年。宜蘭地方法院今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林智勇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法院今天宣判判決結果,正巧是林智勇的49歲生日。林智勇本人未接電話,但他透過代表會發布聲明,循司法途徑爭取應有權益,代表會也予以支持,該判決不影響會務正常運作。
檢方起訴書指出,林智勇2021年6月,駕駛市價約740萬元的自家灰色奧迪RS7,自撞電桿與水泥護欄,但因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不理賠,因此安排與其公務配車假車禍,藉此詐領市代會公務車的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保險(超跑險)等理賠,第三人車損最高可理賠1050萬元。
林智勇另尋他處,先讓奧迪摩擦電線桿,並高喊「從那裡撞下去」,指揮陳姓司機駕駛公務車,從後方撞擊奧迪,再由陳姓司機報案並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發現,現場電桿未漆上黃黑相間斜紋漆,奧迪車頭卻留有黃漆而起疑,陳男趕緊撤回理賠申請。
檢方認為,林智勇身為市代會主席,不思為民表率,竟利用職務機會圖謀私利,犯後意圖卸責、誤導案情,將責任推給陳姓司機,藐視司法,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宣告褫奪公權7年。
林智勇出身政治世家,父親林李榮華曾任宜蘭縣議員,伯父林榮星曾任宜蘭縣議會議長,他32歲參選宜蘭市代,當選後即被推選為市代會主席,去年選舉成功5連霸。
宜蘭縣政府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市民代表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應解除職務,不過此案尚處於一審階段,被告仍可上訴,因此要待貪污判決確定,才會予以解職。(16:4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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