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壯圍鄉代涉賄請辭 落選頭要求停辦補選
張賜雄現年52歲,曾任國際獅子會長、壯圍後備憲兵聯誼會長等,去年以無黨籍第一次參選壯圍第2選區鄉民代表,選前遭爆買票,被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諭令20萬元交保,但是仍然獲得1043票,尋求4連霸的林榮華得到806票,成為落選頭。
宜檢去年12月20日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目前2案皆在審理中,違反選罷法部分昨天下午宣判,當選無效之訴則還在言詞辯論階段;由於張賜雄今年5月15日已提辭職,選委會擬6月6日公布補選程序,7月15日補選。
林榮華昨天在民進黨宜蘭縣黨團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抗議選委會忽視選罷法,根據選罷法74條規定,當選人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的順序遞補;他也舉南投、雲林、嘉義等縣市為例,都採當選無效直接遞補,非補選。
林也質疑,選委會配合張賜雄辭職,技術性閃避選罷法規定,讓競爭對手完全沒有遞補機會,要求立刻暫停辦補選,等司法判決後再行決定。
選委會回應,類似的問題不只宜蘭有,內政部正研議修法,依照現行法規,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張賜雄辭職後缺額達2分之1以上,即應辦理補選,其他的縣市未辦補選是因為缺額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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