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鄉代涉賄選主動辭職 「落選頭」要求暫停辦理補選
宜蘭縣壯圍鄉民代表張賜雄去年底被爆賄選,近日主動辭職,宜蘭選舉委員會擬辦補選,去年鄉民代表選舉中的「落選頭」林榮華抗議,司法程序尚未結束,迅速辦理補選有失公平正義,應暫停辦理;選委會回應,補選是依現行法規辦理。
張賜雄現年52歲,曾任國際獅子會長、壯圍後備憲兵聯誼會長等,去年以無黨籍身分第一次參選壯圍第2選區鄉民代表,選前遭爆買票,被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諭令20萬元交保,但仍獲得1043票,與得到897票的周永和當選,尋求4連霸的林榮華得到806票,無奈成為落選頭。
宜檢去年12月20日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目前2案皆在審理中,違反選罷法的部分今日下午將宣判,當選無效之訴則還在言詞辯論階段;張賜雄今年5月15日提出辭職,選委會擬於6月6日公布補選程序,7月15日補選。
林榮華今天上午在民進黨宜蘭縣黨團陪同下開記者會,抗議選委會忽視選罷法,據選罷法74條規定,當選人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他舉南投、雲林、嘉義等縣市為例,都是採當選無效直接遞補,而非補選。
林榮華質疑,選委會配合張賜雄辭職,技術性閃避選罷法規定,讓競爭對手完全沒有遞補機會,是「知法玩法」,強烈要求立刻暫停辦補選,等待司法判決後再行決定。
選委會回應,類似問題不只宜蘭有,內政部正研議修法,但以現行法規而言,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張賜雄辭職後缺額達到2分之1以上,即應辦理補選,他縣市未辦補選是因為缺額未達標準,才能在當選無效判決確定後依選罷法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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