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機6變更 前縣府秘書長:那有圖利
他昨天受訪表示,只是「就事論法」說公道話;他還說,自己服務公職32年9個月,時刻銘記「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校訓。公務生涯中,為求做百姓心目中好官,仕途企圖心從未在腦海中浮現,自始至終秉持依法行政、為民服務,希望與所有法律人共勉,也懇求大家不忘學法律養正氣之初衷,毋枉毋縱,讓台灣成為人人稱讚有公理、有正義的真正寶島。
陳源發曾任宜蘭縣府地政科長(現職稱改為處長)6年、建設局長(現職稱改為處長)5年,對地政、建設業務及相關法令有一定程度了解,深受歷任綠藍縣長倚重,擔任主秘及秘書長16年,2009年61歲時提早退休。
他在檢廉單位大動作搜索縣政府隔天,在LINE的友人群組貼出看法,指這起偵辦行動是數十年來宜蘭縣政府從未遇過的事,對縣長及縣府嚴重傷害,縱使未來能釐清案情,還給彼等清白,也難彌補其名譽遭受損害之事實,因而抱憾鬱抑終身。
他說,從案情觀之,都市計畫範圍內無論保護區變更為農業區、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或機關用地再變成住宅區,均屬都市主要計畫內容變更,變更須履行一定法定程序,除了變更內容要公告,並經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內政部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先後嚴謹審議通過才能正式公布實施。
「機關用地六」1.3公頃土地在前代理縣長陳金德時由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因損害地主權益甚大,引發強烈反彈。林姿妙身為民選縣長,關心民瘼,深思熟慮後,依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將其恢復為原來之住宅區,對地主而言僅是還其原來所擁有的住宅區、不造損害,那有圖利可言?但因引發議員抨擊,縣府研議後再於2020年依法定程序改成機關用地,是再次損害地主權益,更無圖利情事發生,提醒法律人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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