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涉貪弊案》林姿妙列被告 建設代處長、農業科長收押
2022/01/15 05:30
〔記者蔡昀容、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偵辦宜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疑涉貪污等弊案,搜索縣長林姿妙官邸等三十餘處所,約談三十名嫌疑人與證人到案說明,其中林姿妙等十人列為被告,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兩人昨經檢方聲押,宜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林姿妙與羅東鎮長吳秋齡無保請回
其他八名被告,林姿妙、羅東鎮長吳秋齡訊後無保請回;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五萬元交保;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經建課員黃耀智、蘭陽技術學院董事長、前縣議員劉石純、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嘉新礦業負責人林錫欽,均以十萬元交保;據了解,劉石純等民間人士,疑為開發案的利益關係人。
疑涉土地變更、財產來源不明等案
檢廉調查案件包括宜蘭縣政府二○一九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二○二○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二○一九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以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釐清相關人等是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
傳喚的嫌疑人及證人,包含林姿妙、楊崇明、吳朝琴、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吳東原、吳秋齡、趙竑勳、黃耀智、陳正勳、劉石純、林錫欽、前國大代表林束梅、吳秋齡丈夫魏炎輝等人;林姿妙大女兒林羿伶、二兒子林佑澤也以關係人被傳喚,經漏夜偵辦,於昨天上午九點結束偵訊。
林姿妙昨天凌晨四點四十六分被送到宜檢進行複訊,上午九點十一分步出宜檢,微笑向外界表示「謝謝大家」後離去。檢方表示,林姿妙、吳秋齡辯詞有進一步查證必要,先行請回。
至於吳朝琴、吳東原兩人,宜蘭地院認為,兩人犯嫌重大,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均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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